Quantcast
Channel: 鄒昀倢 – TechOrange 科技報橘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864

全球金融科技的高速火箭已經發射,台灣準備好了嗎?(下篇)

$
0
0

文 / 李旻靜,維京人酒吧

本篇文章的上篇介紹了台灣的金融監管機構以及第三方支付、群眾募資、P2P 借貸相關的發展狀況與台灣法規問題。 接下來談談台灣 P2P 借貸平台的發展現況吧!那到底台灣哪些法規限制了 P2P 借貸平台的發展呢?

(一)台灣借款利率的規定

台灣在法規上民法借款利率上限為 20%,但在中國 P2P 貸款可以收到 20% 以上的利息;依法台灣借款利率 20% 以上就是重利罪,這對於 P2P 網路貸款業者來說是沒有獲利發展的空間。

以台灣銀行為例,銀行中其實許多在貸款利率都以日利率 0.08% 計算,若換算成年化利率立即超過 20% 的上限;這樣就說明如果限制年化利率 20%,連銀行年化利率都會超過了,若 P2P 借貸的年化率也包含日利率不能超過 20% 獲利空間就確實不足。那到底法規限制是年利率還是包含日利率年化過後都有限制呢?就要看法規如何解釋囉!

(二)台灣 P2P 借貸雙方無合約簽訂的問題

而且 P2P 借貸雙方並無接簽訂債權債務的合約,而是透過第三方先行放款給資金需求者,再由該第三方平台將債權移轉給投資人,即為專業放貸人與債權移轉的商業模式組合而成。

(三)台灣存款收付法規問題

此種模式主要涉及的問題為是否第三方平台有變相吸收存款,而對應台灣銀行法第 29 條、第 29 條之 1「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或視為存款業務」之規定產生爭議,這些法規都間接地限制 P2P 線上借貸業務在台灣的發展。

  • 【P2P 借貸平台運作流程】

 資料來源:中國電商 - 生金所

資料來源:中國電商 – 生金所

那為何 P2P 借貸平台能在美國成功 IPO,在中國更是有上千家電商競爭分食的大餅呢?

美國方面,Lending Club 和 Prosper 是全國最大的 P2P 借貸平台龍頭,共佔了整個市場中 98% 的獲利,在 2013 年時,總共貸出 24 億美元,遠比 2012 年時的 8.71 億美元成長數倍,且 P2P 借貸成本只需傳統銀行的三分之一獲利能力驚人。 這都歸功於美國金融體系已經發展得十分健全,美國信用評分制度成熟,且 平台是利用第三方徵信數據劃分信用等級,平台多是媒合角色,不介入交易。

根據中國電商 P2P 借貸平台陸金所報告顯示,中國在 2013 年底統計 P2P 平台有將近 1000 餘個且總成交量達 1058 億人民幣,貸款量達 268 億人民幣的驚人規模。但是中國信用體制不健全,中國並沒有相關法規管制,平台還得提供「第三方擔保與線下信用考核」等 O2O 模式取信於用戶,這樣的模式並非 100% 安全,若法規沒有明確規範, 風險相對大很多,就可能發生借貸平台將投資人的錢捲款潛逃的危機,不過中國的內需市場廣大,還是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

  • 【中國金融科技的業務型態與發展狀況】

 

 資料來源:中國陸金所 (2014) 圖表製作:李旻靜

資料來源:中國陸金所 (2014) 圖表製作:李旻靜

台灣要如何改善以因應 P2P 借貸的趨勢發展呢?

P2P 借貸平台 IsePankur 報告指出債權人擁有平均利率淨值為 21.45% 的高獲利,但是相對風險也較高,有 3% 的債務違約率;因此 P2P 借貸還是存在著信用擔保、壞帳、法規等問題。 但是台灣持續的低利率環境的影響,P2P 借貸還是擁有很高的獲利發展空間。 首先,台灣的法規必須鬆綁借款利率上限為 20%的規定,讓業者有利率調整議價的空間,其次讓 P2P 借貸的小額無擔保信用貸款,可以執行再保險,因為 P2P 並未正式簽借貸貸款合約,如果發生壞帳及沒有任何法律保障,故監管機關可以規定平台需額外提供履約保單給債權人,而債權人所支付的履約保單費用也可以為借貸平台收入來源。

在銀行業的角度該如何因應呢? 銀行業擁有許多用戶的數據資料,以及擁有貸款人借款方式與信用數據這是銀行業極大的優勢,若銀行業能提供線上借貸服務,且由銀行方作擔保,連結高儲蓄客戶與借款需求者,索取部分利率為收入,改由總貸款數量大小作為獲利模式,這樣就會解決銀行端過去無法顧及小額貸款需求者的問題。  

  • 台灣的群眾募資發展與法規問題

在今年 9 月初臺灣的 Justfont 團隊在群眾募資平台 flyingV 的專案,屬於台灣設計的文字金萱體成功獲得千萬募資引起巨大的迴響。

 資料來源:flyingV

資料來源:flyingV

這個專案的成功 flyingV 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那什麼是群眾募資呢? 群眾募資平台在法規上就完全沒有問題嗎? 何謂群眾募資呢? 募資平台必須有「計畫發起人」跟「出資者」雙方的參與。計畫發起人透過群眾募資平台將計畫上架,設定一定的計畫目標、欲募款之金額總數、募款時間等募資條件。募資平台的獲利方式多是來自收取手續費。

11

圖片製作:李旻靜

  • 群眾募資分類與法規問題

依據台大法律系邵慶平教授所撰寫的<文創產業籌資與群眾集資>一文中簡單將群眾募資分為以下五類:

(一) 捐贈模式(the donation model) 就是出資者的資金為完全的贈與,計畫發起人無須提供任何的回報,出資人出資之後不會有任何回饋。

(二) 回饋模式(the reward model) 這種模式提供一定形式的回饋品或紀念品,但是不牽涉到盈餘或利潤的分享。

(三) 預購模式(the pre-purchase model) 出資者出資就代表取得預購商品的權力,將來商品上市之後,出資者可以用較優惠的價格,或是優先使用到該項商品。

(四) 借貸模式(the lending model) 此模式與傳統銀行借款相似,出資者出資贊助給計畫發起人,計畫發起人未來推行計畫後,必須將當初所借的資金亦可能加計利息還給出資者。

(五) 股權模式(the equity model) 出資者注入資金,換得計畫發起人創業成立公司所發行的股份,簡單來說就是成為新創公司的股東。

目前台灣群眾募資平台較多採用捐贈與預購模式,相對法規限制較小,唯一需要討論的是捐贈模式是否為公益募款呢?那是否有觸犯到公益勸募條例呢? 依照現行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只有特定團體例如社團法人、公立學校等方可進行公益勸募,所以,如果募資者不是前述的特定團體,卻在募資平台上進行法規所謂的「公益勸募」,就有可能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違者依該條例第 24 條之規定,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 4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以按次數連續處罰,但是現在政府方並未對此部分作出解釋。

然而,會受到台灣金融法規管制的群眾募資是借貸與股權模式,為什麼呢? 依據我國的證券交易法第 2 條的規定,發行人募集、發行、買賣有價證券都應適用證交法;證券交易法第 22 條第一項規定,有價證券之募集及發行,除了政府債券或經主管機關查核通過的有效證券之外,其他皆不得為之。

相對於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第 29 條的規定,若以接款、收受投資、讓出資者加入為股東或其他的名義,向群眾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予本金顯得不相當之利息、股息、紅利;皆以收受存款論。股權模式主要涉及的問題為是否已變相吸收存款,而與台灣銀行法第 29 條、第 29 條之 1,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或視為存款業務之規定產生爭議。 若採用群眾募資方式成立或籌資的新創公司都將以上法規限制,根本不可能有發展的空間。  

那美國的群眾募資平台發展情況呢?

這就要從美國總統 Barack Obama 於 2012 年 4 月 5 日簽署「新創企業躍升啟動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簡稱 JOBS 法案)說起, 而法案第三部分 The Crowdfund Act 賦予了群眾募資法源依據。 JOBS Act 通過之後,S.E.C (美國金管會) 在概念上已經認可了股權募資平台的適法性,不像台灣會受到公益勸募條例、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等嚴格的限制;JOBS Act 此法大力推動了美國群眾募資平台的高速發展。

  • 【美國 JOBS 法案的群眾募資規範內容】

 圖表製作:李旻靜

圖表製作:李旻靜

  • 結論

在過去台灣金融法規嚴守銀行業及證券業不得跨業經營的「防火牆」限制,目的就在防止業者因跨業經營所產生的內部不當交易及利益衝突損害到消費者的權益。在政治面內閣人事影響甚大,前任的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即被視為金融保守派人士,所以不論財政部抑或是金管會的法規都趨於嚴謹保守。

雖然上文所提及現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研擬金融創新,開放銀行、證券、保險業可 100% 轉投資其他產業,諸如金融科技等相關新創公司,已經大幅開放過去轉投資的法規限制,鼓勵跨業的經營;但是與其他證券交易法、電子支付專法、銀行法的開放還是明顯不足,其實法規限制不僅只是金管會的問題,就連經濟部也曾經力推的「資金傳輸服務管理條例」的第三方支付法草案,但也是加強規範代收付業者應具備的資本條件門檻及在途資金應受到的保護等內容,依然未符合市場期待,法規依舊是層層規範避免市場的不穩定。

但奇怪的是台灣不斷的呼喊著要破壞式創新的新型態產業,卻固守著要保持過去金融產業的穩定,不願意放手讓產業自由發展,讓新創公司先做了再說,而是先訂立法規限制,且政府各部會間並沒有有效的溝通並研擬共同開放,步調如次不一致,Fintech 在台灣還是難以有很好的發展。

參考資料:
美國 – 金管會 SEC
歐美群眾募資平台發展政策與案例
Fintech Law Report
彰化銀行研究報告
Techcrunch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工商時報 – 產業觀測:台灣 P2P 借貸業發展

(本文獲維京人酒吧授權刊載;圖片來源:hans s,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創新與傳統拉鋸,科技與金融交鋒!世界資金運行的軌道正進入下一個翻轉週期,想要搭上 Fintech 火箭船,玩耍金融 API × 開發者 × 創新應用!點我報名:

再不做,就沒有機會!台灣 Fintech 最後登船機會,第一手商機怎麼抓?

  • 延伸閱讀:

全球金融科技的高速火箭已經發射,台灣的法規準備好了嗎(上)?
銀行革命只是第一步,至少還有 12 個行業面臨著區塊鏈技術的顛覆
盧希鵬談 Fintech:沒有踩在法律線上的創新不叫創新
台灣新創唯一入選, Installments 前進 Google Startup Grind 全球年會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864

Trending Articles